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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清律师 王长清,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亚太财产保险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07年考取律师资格。20余年法律工作经验,在内蒙古满归森林公安局从事刑警工作14年,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从事民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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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长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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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50120181005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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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全责对方能不能要求误工费

  交通事故全责对方要求误工费是合法的,但是要求误工费用的话,通常都是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的,比如说当地的具体的收入的状况等等,还有就是误工的具体的时间,这个时间一定要计算准确,它会影响到自己的赔偿费用计算。

  一、交通事故全责对方要求误工费是否合法?

  交通事故全责对方要求误工费是合法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要误工费首先需要向单位提出希望其开具误工证明的请求,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但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如因岗位特殊要求,受害人的伤、病与其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在无医嘱或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不足以保障受害人恢复期正常工作状态时,法院可以依据单位误工证明等其他证据合理确定误工期间。

  如果当事人产生关于误工期间合理性的异议,在无医嘱或者误工时间明显过长的情况下,会参考公安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关于医疗时限的规定,综合考量受害人的具体伤害情况、工作情况、医嘱休假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认定,必要时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确定误工期间。

  二、误工费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在当代社会,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之后,会有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一个责任方面的划分,如果对方负全责的话,完全可以要求对方来支付误工费用,当然这也是有保险的进行一个赔付的,至于具体务工费用进行计算的时候,也一定要仔细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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