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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清律师 王长清,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亚太财产保险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07年考取律师资格。20余年法律工作经验,在内蒙古满归森林公安局从事刑警工作14年,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从事民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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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长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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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50120181005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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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

醉驾吹气和抽血是否会有差异?

  醉驾吹气和抽血是不会有差异,因为这两种方式的话,都是我们国家检测当事人是否存在着酒驾的一个专业的方式,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之间的差异,即使是存在的话也是比较小的,都不会影响到最终的认定。

  一、醉驾吹气和抽血是否会有差异?

  醉驾吹气和抽血是不会有差异,因为这两种方式的话,都是我们国家检测当事人是否存在着酒驾的一个专业的方式,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之间的差异,即使是存在的话也是比较小的,都不会影响到最终的认定。通常不超过5-10个值,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什么情况下醉驾不判刑?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在当代社会,醉酒驾驶,如果被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所检查到的话,那么就需要进行一个立即的专业检测,也就是吹气或者是通过抽血的测量,而抽血的话是更加精准的一种方式,吹气只是一种比较形式化的,但两者的差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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