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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清,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亚太财产保险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07年考取律师资格。20余年法律工作经验,在内蒙古满归森林公安局从事刑警工作14年,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从事民事... 详细>>
律师姓名:王长清律师
手机号码:13191428255
执业证号:11501201810057311
执业律所: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西段东元大厦11层誉昊律师所
对于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一方应当负全责的情形,法律方面有相应的规定,主要就包括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2、逆向行驶与对向来车发生交通事故;3、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碰撞前车;4、倒车或溜车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刮等十一种情况。
一、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负全责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驶与对向来车发生交通事故;
3、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碰撞前车;
4、倒车或溜车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刮;
5、机动车变更车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6、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正常转弯、掉头或超车的车辆;
7、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刮撞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
8、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因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造成交通事故;
9、机动车因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导致交通事故;
10、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
11、其他单方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由于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就必然产生事故责任问题。
所谓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而认定的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只有一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以及过错与交通事故有作用,影响交通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该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就是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以及过错与交通事故没有作用,不影响交通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该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两方以上的行为以及过错与交通事故有影响,但是有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以及过错对交通事故的影响最大,且超过了其他各方共同影响之和,那么对交通事故影响最大的那方当事人的责任就是主要责任,其他当事人的责任就是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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