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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清律师 王长清,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亚太财产保险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07年考取律师资格。20余年法律工作经验,在内蒙古满归森林公安局从事刑警工作14年,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从事民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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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长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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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501201810057311

执业律所: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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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残怎么办?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可能很多人面对这样的问题都还很迷惘。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程序: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伤残鉴定应提供的材料:

  受害人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伤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其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9、携带伤残鉴定委托书,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委托书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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