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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清律师 王长清,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亚太财产保险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07年考取律师资格。20余年法律工作经验,在内蒙古满归森林公安局从事刑警工作14年,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从事民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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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长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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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50120181005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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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院调解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件较大可能会采取诉讼手段,如果只是简单的小事故可能会双方调解处理。那么交通事故法院调解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调解申请书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法院调解流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限与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当时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6、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调解程序。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确定赔偿方式;

  7、交通事故调解书。结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8、调解终结。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1、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

  (1)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从性质上说,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同时,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此,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从而强化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意识,维护调解协议书的严肃性。

  2、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调解协议书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所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

  三、交通事故调解申请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调解申请书

  某某某交警大队:

  《调解申请必须由当事人各方一致申请,此处请写好各方当事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男,60岁。※※※号车驾驶人,电话…

  ***,男,25岁,某某某号车驾驶人,电话……;

  ***,男,47岁,某某某号车驾驶人,电话……

  《陈述事故基本情况,事故认定书里面有》

  2019年1月1日9时30分,在西蓝高速入口,我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与一辆载人电摩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人腿部受伤住院。

  贵大队认定谁谁谁什么责任什么责任,但就具体赔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修车问题,付款问题,具体操作不切实际,纠纷,无法沟通等问题>

  现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在此表示感谢!

  申请人:***

  201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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